2022-08-26 16:58:1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咸安男子因“贪嘴”,私自购买捕兽猎夹放置山林抓捕野生动物,在其家中杀害野生动物时被办案民警当场抓获,终被刑事拘留。
8月22日上午,咸安公安分局双溪桥派出所在森林警察大队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双溪桥镇全面开展野生动物巡查工作。巡查期间,民警发现李容村村民戴某某有非法狩猎嫌疑。当日上午11时许,民警前往戴某某家中,此时的戴某某正在自家后院井边处理一只野生动物的尸体。随后,民警又在戴某某家中冰柜里发现3只已处理好的野生动物。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该野生动物为湖北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小麂。经查,戴某某在村里承包了一个鱼塘。今年8月,戴某某在其承包的鱼塘附近务农时发现有野生动物出没的踪迹,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便将之前购买的猎夹放置在山林周边用于捕猎野生动物。截至案发时,戴某某共猎获野生动物小麂5只(其中一只已被戴某某食用)、竹鸡1只。
目前,戴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刑事拘留,民警收缴的全部野生动物已作无害化处理。

(通讯员:徐程程 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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