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上23时10分许,鄂州梁子湖交警在辖区执勤时,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白色的SUV行驶状态异常,遂上前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先假装配合检查放慢车速,突然猛踩油门冲过卡点。民警立即通知前方拦截组对该车进行拦截,但驾驶员根本不考虑自身安全与他人安危,将拦截警车撞开后逃逸。
事发后, 因考虑到该车驾驶员可能造成其他危害,交警立即联系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民警请求支援。
接警后,太和派出所民警夏奥、邱亮,立即带队前往该车逃跑方向进行搜捕,在铁贺线太和镇谢埠村附近的路段找到该车。发现车辆已经将路边的路灯撞倒,但驾乘人员均不在车内。随后民警在大冶市金牛镇卫生院找到了受伤的驾驶员于某某(男 35岁 化名 黄石市人)。当晚就对于某某的血液抽检,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于某某被认定为8月19日,于某某伤愈后,深知自己涉嫌犯罪,为了得到从宽处理,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8月5日晚上酒后驾驶机动车,冲卡撞坏警车以及逃逸后撞坏路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经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批准,于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遇到警察执行公务请积极配合,切勿以身试法。
(夏敬明 张学文)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