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6 22:48:3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7月18日,咸宁某置业有限公司向咸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求助,一名姓邓的业主称自己曾于2020年10月在该置业公司所属的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截止目前已缴纳全部购房款,却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经侦大队以“百日行动”为抓手,解民忧、暖民心,积极向该公司提供法律援助。据悉,邓女士实际确实还差该置业公司20余万元购房款,导致房产手续无法办理。2020年10月,邓女士将20余万元购房款全部交给该置业公司接待她的业务员黄某,委托黄某帮其代付房款。黄某却为了一味地追求业绩,将邓女士的钱款用来垫付其他业主未缴清的房款。还未完全收回垫付的所有房款,黄某便离职。随后,民警与该置业公司工作人员一同找到黄某,经协调沟通,黄某同意退还邓女士全部购房款,并补偿1762元利息。随后邓女士也如愿顺利办理了房产手续,对公安民警及时调解,快速解忧的效率表示由衷钦佩。
(通讯员:徐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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