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洪湖公安交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咬定青山不放松,严查严管酒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截至7月底,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5193起,其中:酒驾95起、醉驾30起;机动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4起;电动车和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2636起;其他交通违法2428起。
朋友盛情难抗拒 二次酒驾又被抓
7月20日晚8时52分,行为人刘某(男,35岁,洪湖市汊河镇某村人,持C1驾驶证)饮酒后驾驶鄂AG2***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洪湖市汊河镇红三桥路段时,被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测试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网上查询,2018年7月17日20时30分,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峰瞿公路10公里处被洪湖交警查处过。其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刘某在当日和朋友聚餐时,因经不起朋友劝酒,以为当天没有交警查酒驾,因而忘乎所以和朋友一起开怀畅饮,没料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洪湖交警对违法行为人刘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等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交管平台。
疲劳过度想解乏 饮酒驾车被拘留
7月21日晚8时35分,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沙口镇某路段设卡,开展酒醉驾夜查执勤时,发现崔某(男,51岁,洪湖市沙口镇人)无证驾驶无号牌宗申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遂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检查时发现崔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3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崔某在其鱼池干活,因劳累过度想喝酒解乏,结果饮酒后被交警查获。经网上查询,2014年12月2日晚8时许,崔某曾因饮酒驾驶被洪湖交警查处过,这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此,该队民警将崔某的正三轮摩托车依法予以暂扣,并将其违法行为录入交管平台。
洪湖警方依法对崔某进行罚款2700元,并处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男子驾驶报废车 民警设卡逮正着
7月22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下发报废嫌疑车粤BT8***小型普通面包车的查缉指令后,发现该车在洪湖市城区叶家门社区附近路段频繁出现且有通行记录。当日上午9时许,该队民警王振旭带领警力6人在相关路段设置检查点,做好拦截准备。当日10时许,该车进入执勤民警视野,执勤民警张网布控将嫌疑车辆成功拦截查获。
经调查,驾驶人杨某(男,36岁,洪湖市人,持C1驾驶证)驾驶的嫌疑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整个执法过程执勤民警全程录音、录像。
该队依法对当事人杨某给予了相应处理,并将其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交管平台。
(吴道敏 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