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峰口镇街道一群众来到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将一面鲜红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该队心中有民排困难,穷追不舍破逃案。
6月21日上午9时25分,洪湖市峰口镇街道一大爹到二中队报警:称凌晨5时许,其老伴任大婆外出到市场卖菜,徒步走到峰口镇委会门前路段时,被后面一辆两轮电动车撞倒,造成任大婆受伤,两轮电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
接警后,该中队组织民辅警迅速赶赴发案现场。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对可疑车辆进行分析、比对、核查,初步发现一辆绿色两轮电动车有肇事嫌疑。
该队民警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锁定了肇事车辆,7月3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峰口镇凤凰菜市场将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刘某(男,40岁,洪湖市峰口镇人)及肇事车辆查获。原来刘某肇事后一直把车辆停在家里,企图躲过交警调查。
经询问,刘某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全部经过:当天凌晨5时许,其驾驶号牌为洪湖A9***绿色两轮电动车由峰口镇凤凰菜市场往直埠街方向行驶,当车行驶到镇委会门前时,因对向驶来的一辆大车大灯太亮导致其眼花,因而撞到了前面行人,自己也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由于害怕闯下大祸,就连忙扶起车骑回家了。期间刘某曾让家人返回事故现场察看,家人说什么也没有,刘某就怀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有人找上门来。
案破后,刘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一事深感内疚,亲自上门给伤者任大婆(女,72岁)赔礼道歉并赔付了对方相应损失,得到了任大婆谅解。
目前,洪湖警方已依法对刘某给予了行政处罚。
(吴道敏 黎少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