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酒驾、醉驾等案件办理,5月份以来,崇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重心前移,对交警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现场督察,全程跟踪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受群众好评。
一是落实报备制度。交警大队、派出所交警中队上路整治道路交通违法需向分管局领导报备,分管领导安排督察大队民警现场督察。5月份,督察大队共对5次集中整治开展了现场督察。
二是全程开展督察。督察大队按照报备情况,全程进行现场督察,对于被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督察民警进行了现场登记,全程录音录像,并逐案逐人跟踪监督酒精测试和案件的处理结果。5月以来,督察大队现场督察登记的17起无证驾驶案件、13起货车超载案件、14起酒驾案件、2起醉驾案件,均得到依法处理。对照下达的工作指标,下沉13个所队,督促工作进度,每月通报工作完成情况。至目前,已发专项通报4期。
三是下发督察建议。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交警上路执法民辅警携带单警装备数量少,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督察民警督促现场整改,保障民辅警的人身安全;对执法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多数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督察大队及时下达督察建议书 1份,限期整改,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积极协调更换,并将督察情况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