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比喻坏人不在当地干坏事,然而,近日,洪湖市公安局黄家口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找堵防”工作,全力开展“破小案、保民安”集中攻坚行动中,积极作为、主动出击,破获了1起“朋友”入室盗窃案。
5月12日晚,洪湖市黄家口镇某村民范某报警:称家中现金和金首饰被盗。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往案发地调查取证,同时请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进一步勘察现场,寻找蛛丝马迹。5月13日,副所长张雪带领辅警再次来到该镇某村受害人家附近走访,调取了多个居民家监控视频,结合天网监控视频以及技术中队提出的嫌疑人特征进行综合研判,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4岁,洪湖市黄家口镇人)。
5月15日下午,张雪带领辅警在盗窃嫌疑人王某居住的黄家口某小区附近蹲守,17时许,当犯罪嫌疑人王某从外面回到家中时被民警逮个正着。
嫌疑人指认现场
嫌疑人王某开始拒不承认盗窃,民警通过对王某手机上微信、支付宝等软件上交易记录进行分析,同时将监控视频给嫌疑人看,王某在铁证面前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原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受害人范某是好朋友,王某曾经常到范家去玩,而且还在他家喝过酒。范某没想到“兔子也吃窝边草”,5月12日14时40分,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黄家口镇前往某村,以找受害人范某一起钓鱼为由,路过范家门口时,发现家里没人,王某便从范家卫生间翻窗入室,盗取现金3650元和金戒指1枚,被盗物品总价值约为5000余元。
5月16日下午,慑于民警的法制宣传攻势,王某家属代其向受害人悉数退还了赃款赃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吴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