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现在精神状态各方面比刚来时好多了,请检察官放心!”近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到该县某医院康复中心对一起盗窃案件当事人回访时,康复中心的反馈,以及程某的变化,让办案检察官很欣慰。
2022年年初,90后的程某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提请红安县检察院逮捕。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检察机关对程某开展全面的社会调查,多次走访,了解到程某系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性格自闭,需要看护治疗,其母亲常年生病,家里经济来源仅靠父亲务工。
鉴于程某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被盗物品已归还,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4月25日,红安县检察院决定依法不批准逮捕程某。
批捕环节结束,办案工作仍在继续。办案检察官积极联系黄冈市优抚医院,并多次同程某所在村的村干部、辖区派出所民警以及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到程某家,实地了解情况。
“通过深入研究发案根源,我们认为程某是需要社会关怀的特殊群体,相比处理犯罪,预防程某再犯罪更是值得重视的问题。”办案检察官说。最终,在多方工作人员的合力下,为程某争取到了社会福利,并立即将其送往该县精神病康复医院治疗,解决了程某家多年的难题。与此同时,检察官对程某定期回访考察,医病又“医心”,预防再犯。
“司法案件连着民心,每件‘小案’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天大的事’。”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说,“在办案过程中,要摒弃‘坐堂办案’思维,既要公平公正办案,也要人性化办案,动真情、释法理、化隐患,才是办案的大智慧。”
(秦娇娇 郑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