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松滋市公安局乐乡派出所民辅警敏锐感知、主动作为,及时扑灭了一起货车自燃引起的火灾,切实维护了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称赞。
“停车场那边怎么有这么大的烟?”当日下午17时许,正在松宜一级公路车阳河防疫卡点执勤的辅警李楚文、李素华等人循声望去,发现对面停车场内一辆大货车浓烟四起。
“不好,肯定是车辆着火了,必须马上扑灭”。李楚文来不及多想,便和李素华带上卡点配备的移动灭火器,立即跑到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驾驶室内火苗四射,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情况危急,扑灭火情刻不容缓。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两人当机立断、迅速分工协作展开救援:一人负责疏散工作,指挥附近车辆、人员有序撤离,放置隔离设施,消除现场潜在危险;另一人负责组织救援,带领现场志愿者奋力救火。
初步判断,该次火情应为车辆驾驶室自燃引起,因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短时间内即扑灭明火,并未对周边车辆、人员造成损失,有效预防了一起安全事故。
该货车驾驶员李某吃完晚餐回来,才知道自己的车辆出了险情,对于刚才紧急救火一事居然浑然不知。看到烧蚀过后的驾驶室虽有些惋惜,但看到及时救援灭火尚未造成更大损失,又觉得是不幸中的万幸,特别对民警们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救火的行动衷心致谢,现场群众也一致交口称赞。
(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