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黄梅:驾驶证扣留期间开车上路被罚一千,冤不冤?交警:不冤!
2022-05-11 12:50:1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个别驾驶员有个错误认识,驾驶证被交警扣了,不是什么大事,甚至有的驾驶员基于这样的错误认识,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照样开车上路,心理给自己打气:我又不是没有驾驶证,只不过是被暂时扣留,开车碰到交警解释一下就没有什么事。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黄梅县独山镇何某2次因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教训深刻。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扣留期间,相当于失去驾驶资格,是很严重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5月6日,黄梅县公安局苦竹派出所民警在组织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于当日上午8时许,在苦竹乡杨谷村路段,检查发现何某(男,1995年11月出生,本县独山镇人)驾驶皖H26AXX小车时无法出示驾驶证,何某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驾驶证被交警扣留了。民警现场查询后发现,何某于2021年11月26日,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被黄梅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驾驶证扣留六个月等处罚,驾驶证扣留期至2022年5月25日。何某存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5月7日,苦竹派出所依法对何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桑双 梅青)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