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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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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驾车莫饮酒 交警查处不迁就
2022-04-25 17:44:1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酒的作用和好处可以说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程度,但对于掌握方向盘的司机来说,它是一种危险的诱惑,肇事的祸根,因此,洪湖交警一以贯之严查严处,绝不姑息。4月14日、15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连续2天在城区道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5名酒司机,其中一名醉驾。
  
醉驾犯罪嫌疑人刘某
 
酒驾违法行为人李某

  4月14日,该队出动警力10人,警车2台,在辖区道路上,不分昼夜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日上午9时58分,行为人李某(男,52岁,洪湖市城区人,持A2D驾驶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摩托车行至湖北省洪湖市城区三桥加油站附近路段时被该队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下午13时40分开始,该队先后查出酒驾行为人徐某、朱某、张某等3人,他们对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晚,20时17分,行为人刘某(男,37岁,洪湖市老湾乡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一辆号牌为鄂DF9***的小型桥车沿洪湖市城区路段时被该队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往洪湖市中医院抽取血样,后经武汉大学同济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其检测结果为95mg/100ml,刘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洪湖交警依法对上述4名酒驾司机给予相应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交管平台,对涉嫌醉驾的案件正在侦办中。
  
  (吴道敏 吕品 胡修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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