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至此,等待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今年2月26日5时许,洪湖市乌林镇某村民曾某拨打报警电话:称“我家进贼了,警察快来破案,快来”。洪湖市公安局乌林派出所民警听到这慌张的报警电话后迅速赶往案发地,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曾某独自一人在家,家中卧室内有明显翻动痕迹,而曾某惊慌原因是放在枕头边的手机也被偷了,迹象表明小偷是在和村民零距离的情形下,实施盗窃的。据此,民警一边对报案人进行安抚,一边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经侦查,民警发现嫌疑人手法娴熟、行窃老道。随后民警请求局刑侦大队给予技术支援,对案发现场作了进一步勘验,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进而通过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
3月4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使用塑料卡片刷门的方式在洪湖多地实施入室盗窃,累计盗窃手机、笔记本电脑、金银首饰等物品价值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检察机关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吴道敏 乔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