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警力在重要路段进行日常巡逻管控,近日,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查获1名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嫌疑人。
4月2日下午15时许,该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洪湖市龙口镇三眼桥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D9S***小型轿车驾驶员孙某(男,42岁,洪湖市大沙管理区人)身上有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孙某带往洪湖市大沙医院抽取血样,后经武汉大学同济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其检测结果为85.8mg/100ml,孙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上述“醉驾”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吴道敏 刘征 胡修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