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外省籍一男子驾车经过松滋市刘家场镇S225省道澧松大桥疫情防控检查站时,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行破坏冲卡,被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4月2日晚23时许,户籍地为益阳市泥江口镇的村民罗某某在行车至刘家场镇S225省道澧松大桥疫情防控检查站时,因疫情防控要求,被检查站民警拦停检查。民警要求罗某某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四十八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罗某某在无法出示四十八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后,被民警要求将原地掉头返回湖南,罗某某在执行民警掉头返回命令过程中,驾驶车辆直行进入松滋市刘家场镇,并持续加速驶离,后被执勤点民警驾驶警车跟随约1公里后喊停带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罗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示:防疫工作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主动配合排查、防疫、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对违反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