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22时许,王某驾驶一辆银色小车,载着一名同事从鄂咸高速梁子收费站驶出。东沟镇疫情防控卡口工作人员,对王某及其副驾驶宋某进行检查时,因宋某行程码显示曾去过中风险地区,需要进一步核查并做核酸检测,在工作人员对王某、宋某进行告知后,王某表现得很不耐烦,不配合检查,一脚油门将车开走。随即,卡口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向东沟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所长杨宏拯高度重视,立即电话传唤王某,宋某等人,到东沟派出所接受询问。
世间没有后悔药,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一致努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任何不配合、不遵守防疫要求的行为都是无法容忍的,因此,王某也必须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代价。
3月26日,经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批准,王某因妨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丁博谦 夏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