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一种神秘的液体,从古到今,与人们结下了不解之缘。酒的功能较多,好处不少,然而,对于掌握方向盘的驾驶员来说,饮酒是一种危险的诱惑,肇事的祸根。为了确保辖区在美好春天里人安路畅,3月15日晚,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行动中查获2起酒驾和1起醉驾。
当晚19时许,该队出动警力13人,警车3台,由中队中队长徐明带队在辖区峰口镇街道凤凰桥路段设卡,对来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20时13分,驾驶人何某(男,46岁,广东省东莞市人,持C1证)驾驶一辆号牌为粤SN5***小轿车进入检查路段接受民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1时26分,驾驶人平某(男,52岁,洪湖市万全镇人,持C1D证)驾驶一辆号牌为号牌鄂DHB***小型汽车被拦停后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1时42分,驾驶人胡某(男,25岁,洪湖市峰口镇人,持C1证)驾驶一辆号牌鄂A84***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拦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8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规定,目前,该队依法对上述2名酒驾和1名涉嫌醉驾当事人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处理,并将其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交管平台。
(洪公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