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小微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促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陆续在城区设立交通违法学习教育点,采取观看“小微车辆”交通违法引起的交通事故视频、学习抄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法条、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提高对“小微车辆”驾乘人员的教育管理效果。
据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陈元凯介绍,“近年来,黄冈市‘小微车辆’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它既是交通事故中肇事的重要源头,又是事故中受害的主要群体,逆行、横穿、加装遮阳伞棚等交通违法乱象丛生。加大对‘小微车辆’的整治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本,积极回应好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
据悉,市公安局自2022年3月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普通国省道、农村道路、农贸市场和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道路常态化开展“小微车辆”违法行驶专项工作。
通过全覆盖的宣传引导和不间断的开展常态化“小微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小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小微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小微车辆”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小微车辆”上牌率明显提升、“小微车辆”通行秩序明显提升。
同时,“流动车管所”将陆续深入基层派出所,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小微车辆”的牌证业务。6月起将严管严查“小微车辆”无牌无证、无交强险、酒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检验和报废、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法加装遮阳伞棚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无号牌、拼装或报废“小微车辆”上路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属于机动车性质的吊销驾驶证;对无证驾驶属于机动车性质的“小微车辆”违法行为,依法拘留;对于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小微车辆”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提示:“小微车辆”泛指小型低速的二、三、四轮车辆,主要是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道路行驶的特种和场地用车等。
(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