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打电话报警,凡是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如此作为。然而,就有个别肇事司机自以为能瞒天过海,选择逃逸,但是他能逃掉洪湖交警的火眼金睛吗?
近期,洪湖交警尽锐出击,连续快速侦破了3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既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又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社会正义。
亲情感化肇事者
今年2月25日16时许,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令,洪湖市燕窝镇一辆鱼罐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严重,请立即处警。然而,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后,发现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经大量详实地调查取证,办案民警很快锁定肇事者。当晚办案民警深入到肇事者所居住的村组进行摸排走访,到其家中做亲属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以法理、多方劝导,通过亲情感化方式,劝导亲属督促肇事者尽快投案,接受处理。次日上午,在警方强大的攻势下,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黄某(男,51岁,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人)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入木三分查疑车
今年2月28日凌晨30分,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令,称在洪湖市乌林镇一辆三轮车被一不明车辆撞倒,伤者伤势严重。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同步联系“120”急救车紧急救援。然而到达事故现场后,地面只有被撞击变形的人力三轮车、伤者,肇事者、肇事车辆早已不见踪影。只要是肇事逃逸,必定留下痕迹!尽管事故现场地处偏僻、人烟稀少,也没有多少监控,但凭借着多年侦破交通逃逸案件的经验,办案民警彻夜仔细勘察和调取沿线路段监控,终于从蛛丝马迹中成功锁定肇事车辆!次日上午,民警在洪湖市某汽车修理厂查获肇事车、抓获肇事嫌疑人周某(男,46岁,洪湖市乌林镇人)。

明察秋毫破逃案
3月9日上午11时许,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接“110”指令:称洪湖市曹市镇一辆两轮电动车与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轮电动车已逃逸,请速出警处理。赶赴现场后,民警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随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经过现场勘查及技术侦查,民警很快锁定一辆“棕色遮阳棚两轮电动车”,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及逐户走访摸排,终于在当天下午查获肇事车辆及嫌疑人刘某(男,61岁,洪湖市曹市镇人)。原来,肇事者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撞伤对向行驶的驾驶人后,将车上的遮阳棚拆掉,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但仍被洪湖交警洞察秋毫,绳之以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上述逃逸案件均已在24小时内告破,洪湖公安交警正在依法处理中。广大驾驶员要切记:交通肇事跑不了,害人害己,你跑了,保险公司也不“管”你了。
(吴道敏 胡修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