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洪湖警方通报:近日,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把禁毒责任扛在肩上,把“2022雷火”行动刻在心上,精心谋划,果断出击,2天内相继抓获8名涉毒人员,其中1人贩毒、2人非法持有毒品、5人吸毒,斩断了一条从仙桃通往洪湖峰口的贩毒通道。
2月19日晚8时30分,该所民辅警在处警完毕回所,途经辖区蓝田大道时,发现一辆红色奥迪汽车停在巷子内,从车上下来人员鬼鬼祟祟、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
民警在该车扶手箱内查获9颗麻果及4小袋冰毒,随即将可疑人员代某(男,41岁,洪湖市万全镇人)和肖某(男,42岁,洪湖市峰口镇人)带到派出所调查。
经民警审讯,2人交代了毒品是用1000元现金在代号“老果子”姚某(男,55岁,洪湖市峰口镇人)手中购买的,刚准备在车内吸食,就被民警抓现行。姚某是1名有着多次吸毒前科的“瘾君子”,曾被警方多次打击,但仍屡教不改。
民警立即着手研判,最终锁定姚某在辖区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峰口某宾馆,便立即对其进行抓捕,果不其然,在峰口镇某宾馆房间内查获刚吸食完毒品的姚某及其女朋友白某(女,34岁,洪湖市曹市镇人),并在姚某身上搜到毒品麻果16颗、冰毒9小袋,以及一个用来称毒品的小型电子称量器。民警将2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吸毒尿液检测,其结果均呈甲基苯丙胺阳性。
通过审讯,民警挖出姚某的“老顾客”魏某等4人。2月20日15时许,洪湖警方展开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魏某(男,46岁,洪湖市曹市镇人)、邓某(男,36岁,洪湖市曹市镇人)、舒某(男,32岁,洪湖市峰口镇人)、郑某(男,33岁,洪湖市府场镇人)4人,经尿液检测,4人结果均呈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魏某交代了于2月16日22时许,在姚某家中以烫吸过壶的方式吸食了半颗麻果和1点冰毒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人邓某、舒某、郑某对吸食毒品麻果、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洪湖警方已对上述6名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人、吸毒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对屡教不改违法行为人魏某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对涉嫌贩卖毒品的姚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声 胡颖 余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