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鄂州太和警民接力救助受伤"猴面鹰"
2022-02-04 00:34:1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太和派出所吗?我家飞来一只猫头鹰,请你们派人来′!”
  2月3日,大年初三,下午14时10分许,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接到辖区吴伯浩村村民报警,称自己家里飞来一只猫头鹰。
  接警后,太和派出所副所长夏奥,立即带领值班民辅警高水平等人,开车赶赴现场处置,发现该猫头鹰体型中等,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灰棕色,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鹰身鹰爪。
  经网上查询,俗名“猴面鹰”,1989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二级动物,1996年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经民警进一步查看,发现猴面鹰左侧翅膀羽毛凌乱,可能在捕猎时撞到树枝受伤。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喂养一些新鲜猪肉,并涂抹碘酒消毒处理后,被放进纸箱内保温照料。
  下午15时30分许,太和派出所与鄂州市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取得联系,将这只受伤猴面鹰,安全送到市莲花山动物园救治。
  据了解,目前,该猴面鹰伤势稳定,经过一段时间疗养后可放归山林。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在工作生活中,如发现涉及到有野生动物的警情,请加以保护,并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切不可擅自处理,以免触犯法律。
  (夏奥 夏敬明)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