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很多人习惯于把车子当成“移动保险箱”,将一些贵重物品放置于车内,殊不知无形中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1月25日凌晨,咸宁城区4辆汽车玻璃被砸,车内13万余元贵重物品被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快速出击,于当日抓获4名盗窃嫌疑人,破获温泉、咸安城区系列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1月25日早上7时45分,正准备开车上班的陆先生,突然发现停放在城市印象小区附近的汽车车窗玻璃被砸了,心里顿时一慌,怀疑车子可能被盗了。令陆先生更为头疼的是这辆车是其借朋友的,他赶紧打电话给朋友,确认车内是否有贵重物品。一听朋友说车上存放有金银首饰、手表、酒等物品共计13万余元时,陆先生很是着急,立马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与此同时,离案发地不远的水岸澜庭小区附近以及一号桥辖区张家湾路口,也发生了类似的警情,3辆suv车玻璃被砸,车内白酒被盗。
接到报警后,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合成作战机制,抽调刑侦、派出所、特巡警等警种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通过对案发现场调查取证、走访摸排,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作案嫌疑人及作案车辆。经对嫌疑人衣着、体貌特征以及车辆信息进行研判分析,确定嫌疑人系刑满释放人员刘某(男,30岁,多次抢劫、盗窃前科)、张某(男,36岁,多次吸毒前科)。
通过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嫌疑车辆近段时间经常半夜在咸宁城区活动,且车上还有不同人员,疑似团伙交叉作案。1月25日凌晨4时许,在温泉实施盗窃后,嫌疑车辆往赤壁方向逃窜,后又折回咸安。办案民警一路追踪,25日下午3时许在汀泗古田村一处山上逼停嫌疑车辆,但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极强,已弃车逃跑。后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及研判分析,最终锁定嫌疑人位置。当晚10时许,办案民警兵分两路在咸安某足浴店楼下及房间内分别将嫌疑人刘某、张某、方某某(男,46岁)、杜某某(男,33岁)抓获。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经查,1月24日晚,嫌疑人刘某邀约张某开车到温泉街上寻找作案目标。25日凌晨2时许,在温泉城市印象小区附近,发现路边停放车辆较多,便用随身携带的“手电筒”照车辆内部,一旦发现有贵重物品,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平口起”撬开车玻璃实施盗窃。随后又窜至一号桥张家湾巷实施盗窃。1月以来,几名嫌疑人在温泉、咸安交叉作案多起。
目前,刘某等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临近春节,请广大市民注意保护好个人财物,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或监控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区域,切勿将手提包、手机、首饰、现金、烟酒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车内,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