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派出所王教导和李警官,把我受骗的钱追回,真没有想到这么快,” 12月6日,武穴市田镇盘塘社区林某从田镇派出所指导员王松意手中接过8000元现金,高兴地说。
11月6日,武穴市田家镇盘塘社区林某向田镇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贷款被骗8000元,希望田镇派出所能够破案。田镇派出所所长居红杰对此案高度关注,立即安排教导员王松意,民警李辙两人尽快侦破此案。
王松意认真分析研判此案后,他与民警李辙一道立即开展对本案一级卡主信息开展系统研判和大数据比对,最终锁定本案接收诈骗转账款的对象是浙江省杭州市高某。围绕高某的生活轨迹,11月23日,王松意、李辙一行赶赴杭州市萧山区开展调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在高某住宿处将高某抓获归案。高某作为一级卡主接收田家镇盘塘社区林某8000元一案供认不讳,并愿意对被骗林某的损失赔偿经济损失。
此案高某将诈骗的8000元分别转入五张一级卡主李某、杨某、陈某。教导员王松意、民警李辙俩人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对嫌疑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研判,于11月25日马不停蹄的赶到广东省惠州市、茂名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将李某、陈某抓获归案。杨某正在追捕之中。其中陈某、李某两人都是2000年出生的刚步入社会,由于工作不稳定,贪图小利,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银行卡进行诈骗,这两人愿意退还受害人6000元。
公安民警提醒,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银行转账u盾出售给他人,用于网络诈骗活动,情节严重的属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希望青少年高度保密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能贪图小利而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文建华 居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