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男子邹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后拒不承认自己酒驾,但让邹某没想的是,自己酒驾的违法事实已经被路上的监控清晰记录下来了。最终,邹某因饮酒和无证驾驶机动车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11月24日晚,武穴市公安局梅川派出所民辅警在镇区梅河路时代广场路段设卡开展交通整治,压降道路交通事故。
19时40分许,执勤民辅警发现一辆由某超市方向驶来的浙C61Dxx的小轿车临近卡点时突然停车,驾驶员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测试,该驾驶员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现场依法口头传唤邹某到梅川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询,邹某的驾驶证已注销,属无证驾驶。
在接受讯问过程中,驾驶人邹某一度借酒装傻,拒不承认其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声称浙C61Dxx小轿车是女儿邹某驾驶的,妄图逃避处罚。
为打消其侥幸心理,办案民警迅速在“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调取了事发地段的视频,视频监控画面清晰记录邹某在案发时间段驾驶机动车,再加上现场酒精检测结果印证,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在铁的证据面前,邹某不得不交代自己无证、饮酒驾驶的违法事实。
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审批,邹某因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游国栋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