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赌债缠身,为筹赌资疯狂盗窃,短短两个月作案十余起,甚至连亲朋好友都不放过。近日,经过缜密侦查,黄梅县公安局孔垄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抓获归案,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盗窃手机监控画面
2021年9月18日,黄梅县公安局孔垄派出所接群众何某报警称,其手机被盗,手机微信内17400元钱被转走。接到报警后,孔垄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警展开调查。经过询问,民警得知:当天下午14时许,何某驾驶电动四轮车载着一名男子前往孔垄镇站前路,到达目的地后,该男子以也想买一部电动四轮车为由坐到驾驶室位置,然后趁何某不注意,将其放在储物格内的手机盗走。手机被盗后不久,何某发现自己手机微信内的17400元也被转走。
掌握该情况后,民警立即围绕男子身份及资金去向展开追踪。经过调查民警发现,何某微信账户内的钱款,通过扫码的方式分三次转至名为洪某的微信账户。后经过受害人何某辨认,确定洪某就是当天乘车并盗走手机的男子。锁定嫌疑人洪某的身份信息后,民警立即对洪某展开抓捕,最终于11月2日将藏身在县城区某宾馆的洪某抓获归案。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洪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先后在孔垄镇、黄梅镇、九江市实施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洪某,男,1976年出生,黄梅县濯港镇人。1999年8月因抢劫、盗窃罪被黄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洪某出狱后,既无固定工作,又沉迷赌博,几年下来就赌债缠身。为了筹措赌资,实现“快速致富”,洪某选择重操旧业,将目标对准棋牌室、理发店、养生馆等能随意进入又易于掩饰和脱身的经营场所,疯狂实施盗窃手机等违法犯罪行为。得手后,洪某就对手机密码进行尝试解锁,并将手机内的钱款转至自己的账户,无法解锁时,洪某就将手机进行低价转卖。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洪某在黄梅镇、孔垄镇、九江市等地作案十余起,有时甚至连亲戚朋友都不放过。2021年10月底,洪某以探望为由到朋友王某家,然后趁受害人王某在厨房做饭的空隙,将王某放在卧室内的金手镯、金项链盗走,随后低价卖至金银加工店,所得全部用于日常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已被黄梅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在人员繁杂的公共场所,应当将手机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可以将其贴身摆放或放在包内,尽量不要外露,以免财物遭遇不测。另外,手机一定要设置锁屏密码,支付密码最好不要使用自己的生日或者连续的简单数字,以免被轻易识破。
(赵庆 余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