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关于启用红绿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一时间,众多居民群众在自己的微信群、朋友圈不断转发,使得该消息的传播范围不断扩大、关注度不断提升,好评如潮。
这样一则启用红绿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好像与检察机关也没多大关系。是的,乍一看,好像真的没有啥关系。然而,就在该公告发布的当天晚上,浠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负责人张云龙就接到了两个电话,一个是一位学生家长打来的,一个是县内的一家企业负责人打来的。电话中,他们不约而同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对检察机关的为民务实做法表示了由衷的赞许。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今年5月初,为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中展现检察机关担当作为,浠水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中走访企业活动。按照安排,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章革平的带领下,第四检察部和第六检察部的干警走访了位于城南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旁的一家窑炉企业。
在与该公司负责人的交谈过程中,他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帮忙解决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据其反映,该公司旁的彩虹大道与创业大道十字路口多年来一直没有安装红绿灯,由于该处处于县城边缘地带,有很多中大型运输车辆经过。再加上,此处又是通往思源实验学校的必经之路,来往车辆较多,秩序十分混乱,基本上每周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了解情况后,章革平当即指示第四检察部办案人员核实情况,进行处理。经过办案干警走访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反映情况属实。5月21日,该院就对此事依法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浠水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审查。经组织检察公开听证后,依法向浠水县公安局发送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检察官先后多次到公安局交警大队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整改方案。
7月20日,浠水县公安局正式回复称:将在该十字交通路口安装红绿灯设备、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加强警力巡逻值守,预计10月底将全面完成项目招标和安装建设。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这才有了网上这则公告的发布。10月27日,城区彩虹大道与创业大道十字路口红路灯正式启用。在红路灯路口,我们看到,行人车辆正按照交通指示灯的指示有序等候、行驶。
就在该路口红绿灯正式启用的当天,该院办案检察官付松林在现场回访时,无意中听到一个送孩子上学的家长说道:“这盏灯终于亮了,以后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是啊,这盏灯终于亮了,老百姓心中的那盏“灯”也亮了!
(姚凯 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