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黄冈中院在武穴法院公开庭审蔡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该案系武穴市迄今为止最大数量跨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且运毒人员大部分人系同一家族,社会影响较大。

公诉人指控,2020年6月,被告人陈某军、蔡某、朱某约定共同出资120万元购买毒品用于贩卖,陈某军另邀约被告人陈某军、陈某红、陈某保开车前往贵州运输毒品。7月22日,陈某军等人购买了32万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并安排被告人陈某龙、胡某在黄黄高速四望段接应。回武穴途中,被告人陈某军等人先后在高速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在一栋老房子中查获被藏匿的160包甲基苯丙胺片剂。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蔡某先后多次向陈某、朱某、王某(另案处理)贩卖毒品,通过支付宝和现金收取贩毒资金共计人民币302400元。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确保此次审判的顺利进行,武穴法院高度重视,提前研究制定了安保措施,联合巡特警、交警保障庭审外的安全,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庭审,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在此前召开的庭前会议中,辩护律师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控辩双方对本案事实及法律适用交换了意见,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案件事实、证据及定罪的争议焦点,为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庭审当天,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部分群众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整场庭审规范、高效,鉴于该案涉案人数多,涉案毒品数量大,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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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余文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