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4 19:33:3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武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帮助我们弥补漏洞。针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我们学校已经进行整改,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近日,武穴市检察院收到武穴某高中的检察建议回复函,该校负责人感激地对检察官说到。
今年5月,武穴市检察院检察官汤冰在办理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发现张某某是武穴市某学校食堂厨师,利用工作便利,多次在凌晨上班时,翻窗进入教室,窃取学生放在课桌内的现金共计九百余元。
该案虽案情简单、涉案金额不大,却涉及到全校学生的校园安全问题。为此承办检察官汤冰联合未检检察官刘鸣深入该校走访,调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发现该学校存在安全管理监督漏洞、学生安全意识不强、教职工聘任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武穴市检察院遂向该学校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该校要定期对学生教职工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保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背景查询,不得聘用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职工。
“要对职工人员的入职手续进行全部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确保教职工队伍的规范管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给学生讲讲校园安全法律知识。”在检察建议书送达现场,检察官对该校负责人仔细叮嘱。
据了解,案发后,该校立即辞退张某某,并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将创建平安校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坚持做好每日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该校近期未发生涉及校园安全刑事案件。
(钟瑜 汪晓群)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