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农用车等载人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为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尽量避免灾难发生,团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采取多种途径向广大市民发放《一封信》,提醒告知大家切勿图一时方便,乘坐拖拉机、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车辆出行。然而,有的司机还是不以为然,以身试法。
9月10日18时30分许,团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辅警在国省道开展日常路检路查工作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H2C72*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在毫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法乘坐了11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将工人送回家
经查,该驾驶员是电力公司架高压线的工人,乘坐员均是一起工作的工友,当天在总路咀一工地做完工作,为了图方便,便准备用货车将工人们一起载回团风白鹤林村。得知具体情况,执法交警向驾驶员和搭乘人员讲解了厢式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在依法暂扣该货车后,使用警车将驾乘人员安全送回了居住地。
据悉:团风交警部门已对该驾驶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对该电力公司下达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交警在此提醒:千万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使用货车车厢载人,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在车速过快,紧急制动等情况下,都容易使车厢的乘坐人员受伤;一旦发生追尾事故,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货车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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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 黄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