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1日,李某等四人被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予以批准逮捕。据悉,2021年1月28日9时许,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公安分局办案大队接到群众邹某报警称,自己通过某APP软件投资理财被骗380余万元。
接到报警后,办案大队民警高度重视,闻讯而动,立即到受害人邹某家里了解具体情况。原来,邹某于2020年10月26日15时左右,通过微信添加了一位炒股讲解“老师”,并下载了某炒股APP软件。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月8日,邹某在该“老师”的指引下投资共计380余万元。2021年1月9日,该APP平台关闭,无法登陆,客服表示平台系统维护,1月15日开通。直至1月16日,该平台依旧无法登陆,邹某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1年3月3日,该局办案大队赴四川省某镇将该“老师”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在2020年4月份至2020年12月份(期间请假近两个月)在湖南长沙某客服公司上班,通过拨打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向对方推荐股票等方式,在明知涉嫌诈骗的情况下从事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
目前,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逮捕,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提醒,投资理财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一些不明APP(网站等)泄露自己的私人信息。
(
熊毅 余子立 魏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