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学校周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你知道吗?”
“检察官我们知道,因为我们店在学校旁边30米以内,所以不能售卖香烟。”
9月2日,正值武穴市中小学开学之际,武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及以外的商户进行检查,开展保护未成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
烟草中含有尼古丁等物质,长期吸烟,会严重损坏青少年身体细胞,导致记忆力下降,精神萎靡不振,无法集中注意力专心学习。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6月底,武穴市检察院积极开展保护未成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活动。
经过多日取证,检察官发现校园周边(中小学、幼儿园30米以内)有部分商户无证、违规售卖烟草,未在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极易诱发未成年人购买香烟吸食隐患,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烟草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不可逆的,我们绝不容忍校园周边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行为。”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张豪表示,在学校周边销售烟草制品,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有责任与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
6月30日,武穴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对在学校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行政机关有责任为他们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立即作出行动,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学生健康成长构建禁烟防护圈。”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说到。
一方面,武穴市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对学校周边商铺进行大排查,对无证、违规烟草经营户进行整治清理,对持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进行合法审批注销,确保在8月31日开学前,实现校园周边售烟网点全面清退;另一方面,积极向零售户、社会群众发放未成年人禁烟宣传册,扩大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的法律知识宣传。
在“回头看”现场,检察官发现,售烟商户持证合规经营,在显著位置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对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一定了解,其中学校周边商户未出售香烟。
“这个活动好,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学校周边的商铺都没有香烟出售,我们家长很安心。”在武穴某中学副食店“回头看”现场,一名学生家长对检察官称赞地说。
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不仅是学校与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整个社会也责无旁贷。武穴市检察院将继续跟进对校园周边禁止出售烟草的落实情况,对行政机关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为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提供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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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瑜 汪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