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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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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野生动物——随县公安局文明实践在行动
2020-06-28 16:09:0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文明实践活动,随县森林公安局将此项活动与公安机关“平安荆楚"行动有机结合,通过网络新媒体、走村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并加大涉野生动物类案件的办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5月6日下午,随县森林公安局大洪山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均川镇杨某为阻止鸟类啄食樱桃,私自架设捕猎鸟网11张,经公安机关调查,现场发现野生鸟类死体11只,杨某明知架网威胁鸟类安全和生命,仍以禁用方式和工具狩猎,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至此,随县森林公安局实现了涉野生动物类刑事案件零的突破。
以案说法:非法狩猎罪构成有多种情形,在随县常见的是违反禁猎法规的情形,即在禁猎期、禁猎区,以禁用的方式或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的。2018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省全省范围内为野生鸟类禁猎期、禁猎区。在此期间和此范围内,以枪支、弹弓、架网、电网、陷阱、照明、猎犬、播放器诱捕、夹套等方式和工具猎捕野生鸟类的,都构成非法狩猎罪。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线索,形成全社会严打涉野生动物类违法犯罪的氛围,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和“两个决定”精神,助力爱国卫生运动和生态文明建设。
师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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