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捕到的鸟类主要卖给了餐馆老板,现在我知道错了。”9月1日晚,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公安分局葛店派出所民警佘太平等人接到鄂州市公安分局森林支队线索称,有人自制丝网,大量捕捉野生鸟。
民警闻讯而动,立即根据森林支队提供的信息,进行摸排走访,成功抓获嫌疑人胡某,并现场缴获被捕的野生鸟类共计10余只。
经查明,2021年6月到8月,胡某利用悬挂丝网的方式非法猎捕、杀害10余只疑似野生鸟类。经鉴定,其中一只为领角鸮(俗称猫头鹰),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熊毅 严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