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3 20:57:0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相关要求,嘉鱼簰洲湾派出所加大巡逻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长江禁捕工作,8月12日,簰洲湾派出所再次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收缴地笼网3具及部分江虾渔获物。
8月12日07时许,簰洲湾派出所民警在长江簰洲湾水域巡逻时,发现簰洲湾镇花口村沙堡长江堤停放一台自行车,江边有人影晃动,巡逻民警立即步行到江边,查获正在使用渔具地笼网(也称绝户网,网眼直径0.5厘米,这种渔网会将大鱼小鱼一网打尽)在长江捕鱼的该村民陈某(女,75岁),并对陈某的渔具及渔获物进行扣押。
据陈某供述,平时居住在长江边,想用地笼网下点鱼虾改善生活,想着自己年纪大了,法律也管不了。
目前,陈某因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在禁止捕鱼的区域长江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立案查处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呼吁:长江“十年禁渔”既是国家政策要求,更是 为了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修复长江生态,关系到可持续发展。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电、毒、炸”等破坏性方式和“绝户网”“电杆”等破坏性工具进行捕捞作业。
(周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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