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阳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段时间全国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职责,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了森林防火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找准短板、清查隐患,切实守牢公共安全底线,有效降低了森林火灾发案风险,6月份以来无森林火灾案件发生
一、树牢宣传“导向标”。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在林区显眼位置设立防火标志,联合各乡镇、村,利用乡村广播进行宣传,并组织民警到各个乡村张贴防火戒严令1000余份,在各进山道路悬挂防火宣传横幅400多条。商请县林业局对全县林业工作站及1000名护林员下达工作任务,成功发送森林防火短信20余万条,对林区群众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增强了林区群众护林防火意识。
二、织密林区“防范网”。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处置。6月份以来,先后出动车辆车辆20余车次,组织民警60余人次,深入到各村、地头、景区、林区开展防火巡查,以烧田边地堪、上坟烧纸、烧荒等为打击重点,逐乡镇、村进行违法用火行为的巡查,及时消灭火灾隐患,先后现场制止违法用火16起,排查整改森林火灾隐患25处。通过严密巡查管控,全县森林违法用火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为实现森林防火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打好破案“主动仗”。综合运用下沉督导、案件督办、以案释法等措施,全面提升打击质效。今年以来,共侦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8起,打击处理28人,其中行政拘留10人。2021年2月21日,崇阳县石城镇方山村二组发生森林火灾,森警大队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谢某,并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县法院即将判决。森林火灾案件的快侦快破有力震慑了失火犯罪,充分彰显了公安机关保护森林资源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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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