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道路上你有没有发现这种不文明的现象?一些老年人驾驶着无牌照的电动四轮车在市区道路上任性行驶,闯红灯、违规占道、随意掉头等现场屡禁不绝。
5月下旬,浠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办案检察官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内部分电动车销售商家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等产品。
经深入走访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在售的该类产品大多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其生产使用却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5月25日,该院就对此事依法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审查。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明确,要彻底解决这一因违法销售所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协作执法,各自履行相应监管职责。
为此,6月23日,该院举行了一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邀请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
会议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上的经营商家和各商家不符合标准的车型存量进行摸底调查、固定证据;二是由公安、市场监管、城管部门联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劝导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劝导守法经营;三是对经劝导仍然不整改,违法销售上述产品的商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违规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低速电动车由交警部门依法查扣。检察机关将对上述履责整改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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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