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了更好地贯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湖北省省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落地举措,6月21日下午,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走进黄石中石机电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专题刑事法律讲座,助力企业安全生产。西塞山区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中层、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等150余名代表集中参加了此次活动。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对一些关系公共安全的条文进行了新增和修改,这是国家层面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的重大成果,充分体现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特别是充分体现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尽可能避免实害结果发生的导向,将“惩恶于已然”和“防范于未然”相结合,充分展示了国家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心。
在法律讲座中,西塞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华阳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罪名、安全生产刑事犯罪主体、安全生产刑事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还从专业的角度对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的判决结果进行分析说明,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参会代表对西塞山区法院送法进企业的做法表示高度赞扬。他们普遍反映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深受教育和启发,对安全生产刑事法律风险有了全新的认知,纷纷表示将深刻汲取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的教训,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日常安全管理上,在工作中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好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此次活动是西塞山区人员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大力弘扬“司法店小二”精神,做到“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西塞山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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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陛 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