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强得到了一些西红柿种子,通过他的辛勤劳作,给西红柿浇水、施肥、除草、抓虫子,西红柿结出了很多很多果实。眼看就要到了收获的季节,熊大却认为光头强的西红柿没什么了不起,偏要摘来尝一尝。这种行为对吗?
同学们,熊大趁光头强不在,摘了他的西红柿,这是盗窃行为。日常生活里,偷拿同学的橡皮擦、课外书,偷拿父母的零钱,都属于盗窃行为,是错误的,是会受到惩罚的。
法律保护我们的财产权,他人不得随意侵犯,同时我们也不能随意践踏他人的权利,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讲台上,检察干警丁立以层层递进的情景假设讲授法治课程,操场上,学生们聚精会神的边听边思考。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罗田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县妇联精心组织安排,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县实验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1000余名师生参加,人民监督员潘新国现场监督。
“熊大偷摘光头强辛苦种植的西红柿,对不对?”“红太狼用平底锅砸飞灰太狼,能效仿吗?”通过《熊出没》《喜羊羊和灰太狼》等动画情景,结合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法律知识,以及校园欺凌的不同表现形式,丁立为学生们讲授了一堂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法治课。现场还发放了防性侵手册、儿童手册、校园安全知识漫画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
“希望通过法治进校园的活动,让孩子们更早地接受法治教育,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的权利,同时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县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新莉说道。
(王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