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滋市公安局陈店派出所积极开展追逃工作,成功规劝2016年被该局上网追逃的盗窃嫌疑人胡某平(男,53岁,松滋市八宝镇人)投案自首,并通过工作为群众挽回五年前被盗的损失款。
2016年2月28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平伙同李某付二人在乘坐洋溪至新江口的客车上,趁人不备扒窃被害人黄某提包内的现金3950元,后二人将赃款平分。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胡某平一直在逃,陈店派出所多年来积极进行追逃工作,通过多次前往胡某平家中与家属做思想工作,宣讲法律政策,并且与家属始终保持联系。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12日,胡某平家属主动与陈店派出所所长李伟取得联系,称胡某平愿意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4月13日上午,胡某平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松滋市公安局投案。
办案民警时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通过做通胡某平及家属的工作,将五年前盗窃所得的赃款退至公安机关。
4月15日,陈店派出所民警将追回的钱款交到被害人黄某的手上。黄某握住民警的手说:“本来五年前被盗的钱我都根本不抱任何希望了,没想到今天警察能够将钱交到我的手上,感谢人民的好警察,谢谢你们五年多来一直把我的案子放在心上,你们辛苦了!”
目前,胡某平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
陈飞)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将追回的损失款返还受害人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