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太和派出所在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3月20日8时20分许,太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近段时间发现太和地区有一辆厢式货车经常私自运输民用煤气坛。
接警后,太和派出所所长余欢立即带领副所长吴松林、民警孙俊、辅警刘晓杰等人到辖区有关路口进行布控。
10时30分许,民警们认真研判,最终在太和大道路段将违法车辆成功拦截,并现场扣押非法运输的空煤气坛51个。
经询问,行为人胡某某(男,49岁,鄂州市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目前,胡某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梁子湖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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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 夏敬明 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