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晚,武穴市公安局梅川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在辖区开展交通整治专项行动。
晚上20时许,一辆红色的电动四轮车向盘查卡点缓缓驶来,盘查民警陶文涛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当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酒精测试,经现场酒精呼吸检查,其酒精含量为37mg/100ML,民警依法将汪某带回所内接受进一步调查。
调查中,民警边钢发现汪某竟是派出所的“熟人”。
2020年7月11日,汪某在梅川老车站处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梅川派出所第一次处罚;2020年7月26日,汪某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梅川派出所民警再次查获。然而屡次处罚却换不来汪某的悔改,竟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鉴于汪某屡教不改,其行为已严重危害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严查严办。经报局法制大队审核,依法对汪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
据了解,2021年以来,梅川派出所始终保持对酒醉驾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已立案查处涉嫌危险驾驶案6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6件,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守护了梅川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次酒驾,终身记录在案。不论何时何地,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广大市民要时刻牢记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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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 游国栋 张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