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鄂州梁子湖警方,依法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女 58岁 鄂州市人)刑事拘留。
虽然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是如果邻里之间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在所难免。
但是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去年12月上旬的一天,与同湾前屋邻居邓某某(女 67岁 鄂州市人),为倒水发生口角后,夏某某却因一时头脑发热,不知轻重打了他人几拳几脚,造成受害人轻伤,自已进了班房,真是得不偿失,悔之晚矣。
接警后,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所长余欢,带领民警孙俊等人快速出警,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召开本湾村民代表座谈会,宣传法律政策,做好两家人调解工作。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在铁的证据面前,对自已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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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丽莎 梁安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