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4:3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周 龙 旺 东
松滋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打造“四大平安”工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构建市、乡镇、村居、网格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工程。松滋市在16个乡镇全部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构建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完善了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365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6个,村(居)调委会273个,企事业调委会66个,第三方调委会10个。
二是壮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程。松滋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定纷止争的作用不断凸显。截止目前,松滋市已组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2个,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并将进一步拓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2015年将逐步建立劳动争议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和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三是强化跨省、跨县市边防联调联动工程。进一步完善强化卸甲坪乡、洈水镇、刘家场镇、万家乡和杨林市镇与湖南省毗邻边界地区边界联防联调组织的建设,进一步深化与其它县市区的毗邻边界乡镇联防联调组织建设,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综合配套、运转有序、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发挥边界联防联调组织的作用和效能。
四是拓展深化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工程。松滋市司法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和市经信局指导企业依法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企业所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督办落实。100人以上的企业原则则上要成立3至5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松滋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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