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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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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好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考
2024-12-05 17:21:5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年来,通山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绿色转型和减污降碳,组织开展了调整运输结构、公路与水路行业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整治等方面工作,全面打好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主要做法
     (调整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响应国家城市公交节能减排政策,推进全域公交示范县创建暨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提高绿色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调整城乡公交线路,将全县23条农村客运班线优化成公交线路26条,公交通车里程1237公里,通达12个乡镇177个行政村,并与城区公交接驳,减少出行车辆;购置并投入使用新能源公交车145辆,淘汰老旧燃油公交车152台,配套安装充电终端82个,全面实现城乡公交新能源化。同时,启动出租车“油改电”转型升级,更新新能源出租车12辆。截至2023年底,全县共有营运客车340辆,其中新能源车辆157辆,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8.7辆,实现绿色出行分担率25%以上、公共交通分担率40%以上。
     (二)紧盯公路水路构建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一是优化公路改造在省道大修中采用同步碎石封层新技术,应用温拌沥青等低能耗材料,提高公路使用周期,减少对原材料的摄取;优化通山大道、大幕山抽蓄公路、农村公路升级改造等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与施工工艺,最小程度地减少土地占用和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护和修复,实现借景修路、路景交融;施工充分利用废弃材料作为路基材料和路面材料,实现路面废弃材料回收循环再利用。二是加强公路保洁。以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扬尘治理为重点,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规定,强化日常清扫保洁管理,每天出动巡查人员2人,清扫人员50人次,投入巡查车、扫地车、洒水车6辆,清理公路污染障碍物260处。三是防治船舶污染。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和港口设施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制定了《通山县渡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对船舶机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水采用专门的存储桶(盆)进行分离,垃圾、污油水全部上岸处理,严禁向内河水域投倒船舶垃圾,督促整治船舶机舱漏油漏水68次,船舶油污水上岸回收0.4吨,整治“三无”船舶400艘,非法挖沙船7艘,清理地笼13个,收缴渔具100余张,安装自用船舶GPS设备591个,基本实现渡口船舶污染物全闭环处置。
     (三)防止超标排放构建机动车领域管控体系
       一是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每季度开展一次汽车尾气路检路查行动,对尾气未达标的柴油机动车及时下达《咸宁市机动车尾气污染路检路查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建成全县2个汽车尾气检测中心,实现I/M管理。二是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督促辖区内31家加油站完成双层油罐或防渗设施改造工作,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同时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偷漏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开展治超治限整治。加大治超和货运执法检查,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监管,督促搭建洗车池,砂石土料未洒水、轮胎未冲洗除污不准出场,严查货车、渣土车覆盖不严和抛洒滴漏,减少运输环节积灰扬尘污染,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85台,卸载货物2103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运输结构仍然偏公,通过发展多式联运达到提高绿色运输的比例短期内难以实现。二是新能源车辆占机动车出行比重仍较低,新能源出租车覆盖率不高,新能源教练车、校车短时间内普遍使用较为困难,货运车辆、客渡船舶新能源化更是短板,实现大范围绿色出行任重道远。三是船舶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能完全满足船舶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的需求,部分船舶生活污水仍采用转运处置,未实现管道上岸,存在环境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筹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优化公路运输结构调整,跟进谋划S31鄂咸南延线、咸岳九高速、富水湖航道疏浚工程等项目,为推动实现“公转铁”“公转水”多式联运打好基础。二是全面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新能源公交客运综合服务一体化、城乡公交枢纽站等建设项目,提高公共交通所占比率和新能源车使用率。三常态化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港口设施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交通路域环境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动交通运输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提质增资。
         (郭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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