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也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
图为《框架协议》签约现场
2023年6月1日,英山县人民法院与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并挂牌成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英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青,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郑飞飞出席活动。
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位于英山县城北部西河上游,总面积512.54公顷,其中水域面积383.82公顷;野生植物有104科359属595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2种;野生动物有120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种,省级保护野生动物43种,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水体、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是英山县最重要的水鸟越冬地和中继站,也是英山最美丽的湿地公园。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英山县人民法院以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良好生态为依托,强化环境司法与行政职能衔接,密切协作配合,促进联动交流,共同打造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研究平台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基地,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合作机制。
图为参观湿地公园科普馆
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是英山县人民法院自觉担当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命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也是主动融入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进一步积极探索。
英山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挂牌仪式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好生态环境案件,充分发挥湖北英山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的示范效应,为打造美丽英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挂牌仪式后,英山县人民法院、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到石头咀镇张家咀小学开展普法进校园暨儿童节慰问活动,向全校学生送去节日的祝福,捐赠了书包、笔记本等爱心物品,并向辛勤培育祖国花朵的“园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英山县人民法院、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宣讲员用通俗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湿地保护法》的基本知识,教育他们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人年违法犯罪;引导他们热爱湿地,保护生态环境,争做湿地“小卫士”,现场还为同学们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宣传手册和《湿地保护倡议书》,并为10名优秀学生代表颁发了“湿地小卫士”证书。
(吴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