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员工“8小时外”行为监管,预防和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不良行为的发生,近期,蕲春县烟草局出台了《员工“8小时外”行为分层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干部职工“8小时外”监督和风险排查化解工作。
县局根据岗位职责,将不同岗位员工分为领导班子、重点岗位人员及普通员工三个层级;根据风险防范需要,按照存在或者潜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类别。根据不同层级的员工,对应风险类别,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明确了“8小时外”监督管理的9项重点内容,并形成负面清单。
据悉,自《员工“8小时外”行为分层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推行以来,县局已收到36份因私外出报备表、开展暗访调查1次、开展廉政谈话人10次,较好地规范了干部职工“8小时外”的行为。
(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