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效果怎么样?代表、人民监督员这样说......
2021-06-04 16:32:4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6月3日上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分别到各乡镇查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群众对该院确保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精准有效,切实发挥检察监督的刚性工作赞誉有加。
“传统古村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精髓,是农耕文明宝贵的文化遗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古村落消防安全整改,为全市悠久文化传承、助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在现场观摩了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对村民举办的消防培训后,湖北省人大代表、大冶市阳光绿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有文高兴的说。
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的上冯村又被称为“九古奇村”,形成于元代以前,距今已有六百多年历史,是黄石市文物保护单位,已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上冯村古宅多为砖木结构,由于村民在古民居旁随意堆放柴火、塑料等易燃物品,部分电线线路老化、裸露,没有依法配置消防器材和设置消防警示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该院于今年4月初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文旅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古民居建筑的监管和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多次召开隐患排查和协调推进会,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落实了具体措施。在前期消防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还在上冯村组建村民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灭火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居民对古民居保护意识,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去年9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采石场一直未按环评要求进行规范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废气、废水和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经过多方取证后,该院分别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敦促其尽职尽责,依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处理措施,有效制止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接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就责令该采石场停产整顿,目前厂区路面硬化、绿化和雨污分流、除尘脱硫设施改造升级工作已经完成,露天裸露堆放的砂石等物料都采取围挡和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措施。”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负责人叶志军说。
在全程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后,中国红十字蓝天救援总部湖北地区联络官、先后荣获中国好人、荆楚楷模等称号的人民监督员皮建军说,检察院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工作成绩可圈可点,值得点赞。一桩桩、一件件公益诉讼案件,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都彰显着检察机关为民生、民利所注入的活力,这一个个案件的背后是检察官所付出的辛劳。
(彭小陛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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