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5 17:49:1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山县纳入河湖长制工作管理的河流65条(5公里以上)、水库95座,其中县管河流5条、县管水库4座、省管水库1座(富水水库)。通山县始终把贯彻落实河湖库长制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三全”“三铁”措施,狠抓专项治理,大力创建幸福河湖,全县河湖库面貎显著改善。
一、坚持全员上阵,着力“铁脚板”巡河常态化。坚持“将河道当街道管理”工作思路,全覆盖推进河湖库长制落实,全方位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着力凝聚水资源保护合力。一是强体系明目标。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基础上,建立健全“5长+6员”责任体系,全县共有县级河长9名,乡镇级河长155名,村级河长188名,库长95名;河道管理、联络、巡查、保洁员200名,社会监督员410名,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21个,设置河长公示牌160处。同步编制河长制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工作清单,对标对表“一河一策”方案和清单,确保河湖库长制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二是强责任抓落实。坚持把徒步巡河作为守护绿水青山,夯实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本底所在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河长责任上肩,足印百河(库),做到县级河长两月一巡查,乡级河长一月一巡查,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查。2020年,全县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8069次,其中:9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59次,全年巡河人均达到6次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巡河65次,乡级河长巡河1794次,村级河长巡河6151次,发现问题12起,解决影响河库问题12个。三是强宣传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用活用足河湖库长制宣传“六进行动”和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等载体,2020年印制发放河湖库长制宣传手册5000余册,张贴宣传横幅60条,通过手机信息发送1万余条宣传标语,组织120余人开展爱护母亲河通山河的自愿者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河湖库长制工作,积极引导全县广大干群充分认识河湖库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坚持全线出击,着力“铁手腕”治河精细化。坚持治水先治污、治污抓源头,着力源头管控,铁腕治水,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治乱上下真功。大力开展水上清“四乱”专项行动,依法强制拆除钓鱼船(屋)140余艘,网箱4.6万口,围汊197处,制砂场36家。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捕”行动,整合投入资金2.4亿元,将长江主要支流富水湖域内984艘捕捞渔船和4876艘“三无船舶”全部拆解上岸,富水湖水质长期稳定在国家三类以上。加快推进小微水体整治,以乡镇、村为单元,建立“一点一档”整改台账,加强上级交办问题整改,水利部交办的4个问题、省河长办交办的3个问题、市河长办交办的1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在治水上求实效。全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运行,通羊污水处理厂通过升级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力度,投入资金120余万元,增设凤凰山和四斗朱饮用水源地界牌、界桩、宣传牌、警示牌、防护网等基础设施,完成万人千吨、千人百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以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在县凤凰山水厂水源地和四斗朱水厂水源地各建设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百日巩固”行动,累计清除河湖水域及岸线的废弃物、漂浮物、垃圾3万余吨以上,全县河湖水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障碍物、水边无垃圾的“三无”目标。三是在监管上划红线。2020年是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和水生态流量下泄监测整改的关键年和销号年,强化各项整改措施,完成了全县48座整改类水电站的“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林地征(占)用”、“取水许可”、“水土保持”、“生态流量监测”等整改任务。明确了生态流量下泄整改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善监测设施,建立水量生态调度长效机制,20座需要“生态流量监测”的电站均已完成无节制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整改、流量监测装置的安装和在线监测平台的建设并联网。2020年,5个水功能区全年达标率100%;9个县级河库共33个点位水质全部达标。
三、坚持全面提升,着力“铁纪律”护河制度化。坚持把河湖库长制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完善机制,长短结合,常抓不懈,推动河湖库长治久清。一是强化能力提升机制。2020年,组织县、乡、村三级河长、县直联系部门负责人300余人积极参加 “湖北河湖长制网上公开课”学习,集中组织开展培训班3期,县直单位、各乡镇200余人次参加学习培训,有力提升了河湖库长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积极组织参与省市组织的示范创建,通山河通羊段获评省级示范河流,厦铺河、洪港河、雨山水库获评市级示范河库,张晓丹、陈文斌等获评市级示范河湖长。二是强化长效管理机制。以强化村庄环境整治、规范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组织沿河村湾修订村规民约,将保护水环境、禁止垃圾入河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保护水环境行为,全力切断垃圾入河源头。同时,积极开展“文明新村”和“最洁净村庄、最脏村庄”评选,对评选优秀的村庄给予“以奖代补”保洁经费奖励,并优先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庄,实行全县通报、媒体曝光。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实行治水工作月考核制度,将“河长制”、治水项目、督查整改等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年终党政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河长制工作考核力度,细化河道防污保洁、河长信息公开、河道“病历卡”等考核内容,量化治理成效,倒逼各单位切实抓好“河长制”工作。
( 郭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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