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武汉汉阳法院民一庭崔玉华法官和往常一样忙碌。一道电话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接起电话,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谢谢崔法官!钱我们收到了,现在已将伤者送回医院,我们来给您送锦旗了!”
从这激动的声音,她听出是最近正在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代理人,这个消息也让她放下了一直悬着的心。该案肇事司机驾驶的是共享汽车,已被刑事羁押。原告伤情十分严重,后续手术仍需要高昂的医药费,原告家庭因无力负担只能先带原告回家治疗。因肇事司机具有逃逸情节且原告仍在治疗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商业保险公司完全赔付交强险项下的医疗费用后,拒绝赔付死亡伤残项下的限额11万元。
反复翻看原告提交的所有材料,与过往类似的案件多番比较,参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她结合法律法规和以往的办案经验做出判断:原告是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虽尚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但其伤情极其严重,交强险中死亡伤残部分应该是能够全额赔付的。她立刻将该案件及情况向庭长熊敏汇报,熊庭长说:“她们既要严格依法办案,也要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落到实处。越早办理好案件,伤者就能越快接受治疗,一定要尽快解决伤者的燃眉之急”。
保险公司位于上海,电话中,她向保险公司法务部主管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特别强调了伤者伤情的严重以及保险赔付的紧迫性,情理法并用,告知法院对受害者伤情的初步判断,要求保险公司将交强险死亡伤残项下的限额11万元先予执行。之后,她将案件材料线上发给保险公司。经过紧张的等待,保险公司终于同意愿意将伤残项下的11万元足额先予赔付。她松了口气,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原告代理人。
锦旗上印着的“法官危难时刻拯救苍生 践行司法为民公平正义”让她深感肩头责任重大。法官们经手的即使再微小的案件都能或大或小地影响着每一个当事人的人生。办好每一件案件需要多年来办案经验的积累与专业能力的磨炼,更需要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用心为群众办实事,及时快速为当事人解决急难问题。这也是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将为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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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