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因价格实惠、选购灵活,遍布超市、农贸市场、乡村大集等场所,是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品类,但标签缺失、防护不到位、过期变质、溯源困难等问题屡有发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直接侵害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健康权。
2026年3·15期间,湖北省潜江市检察院持续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聚焦散装食品安全这一民生痛点,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整治与“回头看”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潜江市检察院调查走访辖区散装食品售卖点,发现部分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未按规定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信息等关键内容,让食品沦为“无身份”的盲选商品;部分直接入口散装食品未落实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裸露摆放易受污染;个别经营者违规销售过期、变质散装食品,甚至掺杂掺假,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此类乱象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更让群众食品安全面临直接威胁。
针对散装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潜江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辖区内商超、摊点等经营主体销售的散装食品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推动问题立行立改。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一方面对排查出的6家问题经营主体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现场指导经营者规范填写、张贴涵盖全部法定信息的食品标签;另一方面扩大排查范围,对辖区散装食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同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整改不落实,就是走过场。为巩固整治成效,杜绝散装食品安全隐患反弹,3月12日。潜江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前期整改的经营场所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
“回头看”发现,涉案商家散装食品区域均已加装透明防尘防护装置,糖果、糕点等食品得到妥善防护;每类散装食品容器上,统一张贴标注清晰的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一目了然。正在选购坚果的消费者表示:“以前买散装食品全凭运气,现在每样都有‘身份证’,买着踏实、吃得放心。”
(杨沣诗 王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