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其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确保法律正式施行后迅速落地见效,10月31日,洪湖市司法局精心组织普法志愿者在新堤街道宏伟南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5名普法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聚焦群众日常生活需求,重点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要义进行解读,详细阐释了“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及公民享有的法治教育权利等关键内容。同时,结合民法典、禁毒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身边案例+法条解读”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邻里纠纷、消费维权、识毒防毒等常见问题的法律应对方法。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人次,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群众生活。
除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外,洪湖市司法局同步推出三项重点推进措施,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一是积极与洪湖市委宣传部对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11月份全市“周四集中学习”活动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在洪湖市11月份法治宣传工作提示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作为重点宣传内容,要求各地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法律真正入脑入心;三是在全媒体栏目《法治洪湖》制作专题版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同时精心印制宣传折页5000册,优先调配4000册定向发放至全市20个司法所,并指导各所结合辖区实际,同步开展“法律多进”等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打通基层普法“末梢神经”。
据悉,下一步,洪湖市司法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动法律知识融入日常、浸润人心,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洪湖、平安洪湖,打造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吴子翔)